卖房人举报中介少报税后被追缴 不服上诉被驳回
今天,卖房最高检披露一起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一年前受理的人举当事人不服生效行政判决的申请检察监督案。杨某于2017年将自己的报中报税不服被驳房产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某,约定一切税费由万某承担,介少而中介公司则以50万元的后被交易合同代理办税业务。杨某发现房产交易未按正式交易价格报税后,追缴向税务机关进行了实名举报。上诉然而,卖房让杨某没想到的人举是,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报中报税不服被驳直接向杨某发出《纳税申报通知书》,介少通知他申报缴纳100万差额的后被税费,杨某不服,追缴先后申请行政复议、上诉提起行政诉讼,卖房但他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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